新移民入境以后带入的钱是否打税?
政府规定新移民入境至少要带足够六个月的生活费(Settlement Funds),供入境后头六个月生活适应使用。具体数量大致是一个人一万加元,以后每增加一人加2000加元。如三口之家,需要14,000加元。以后带入加拿大的个人资金不打税,但如果一次带入的资金超过十万加元时,税务局可能会追查其过去是否申报过该笔海外资产。(方金琪、郭柳编写,416-298-2772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