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你们过去代理的客户中索赔时遇到过问题吗?
自我们1998年以来代理的临时医疗保险客户中,我们知道的索偿有近150起,最高索赔额3万6千余加元。其中只有一起未能获得赔偿。具体原因是其给抵加30天后的母亲购买的保险,疾病有7天的等候期。但其母亲在7天之内已生病,尽管拖延到7天后才看医生,但因自医生的记录中证明是7天之内发病的,故未能获得补偿。等候期的设置,主要是为了避免少数客户有发病症状后才买保险的情况。本站所有常见问题解答由方金琪博士、郭柳女士(416-298-2772)编写。保留版权,请勿转载或张贴他处!